会计公司了解到嘉兴市南湖区工商部门上门送“法” 服务金融示范区建设近日,南湖工商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来到南湖金融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金融示范区建设中有关注册登记工作与该公司进行专题研讨。
该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还对区金融办和南湖金融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工作人员一方面宣传了目前区工商部门开展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另一方面对前期登记中存在的设立主体、分页签署、合伙协议、提交材料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厘清了登记程序,明确了文书制作要求,讲明了法律底线原则。
据了解,自今年9月1日南湖工商分局经省局授权履行有限合伙企业登记权限以来,已经有19家有限合伙企业办理了设立登记,认缴资金超过20亿元,有5家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务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